有沒有看過央視的綜藝節目《非常6+1》?李詠揮動鎚子砸向金蛋,如果獎品是國外旅游或液晶電視,肯定會羡煞不少觀眾。
  前幾天,武義的朱先生參加金華某策劃公司舉辦的團購會,也有砸金蛋的環節。你猜他一鎚子下去,砸出的是什麼獎品?
  金蛋內的小紙條上赫然寫著:黃金2kg!面對這從天而降的好事,朱先生驚獃了。
  金蛋砸開,紙條上赫然寫著:
  黃金2kg
  這場有11家裝修建材商家參加的團購會,在武義某溫泉大酒店舉行。
  團購會現場人頭攢動,來參加這個活動的,基本上都是家裡有裝修需求的人。另外,活動現場有一個砸金蛋的游戲環節,獎品很豐厚,同樣吸引了不少人關註。
  游戲規則是這樣的:只要你現場下單採購了某樣商品,憑訂單就能獲得一次免費砸金蛋的機會。
  朱先生買了一些建材,對於砸金蛋,他其實並沒有在意。這樣的活動見得多了,獎品再豐厚,也無非是些小家電之類。抱著玩一玩的心態,朱先生走上臺,選了眾多金蛋中最不起眼的一枚,用力地砸了下去。
  “哐當”一聲,金蛋破碎,蹦出一張紙條。他打開一看,驚獃了,只見紙條上寫著:黃金2kg。
  現場,不知道誰喊了句:兄弟,你發財了。
  一下子,邊上的人都圍了過來,你一言我一語,議論起來。看得出來,圍觀的人比朱先生本人還要興奮。
  拿著金蛋里的小紙條
  主辦方的人也懵了
  “打開紙條的那一剎那,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砸到這麼大的獎,太意外了。不過回頭一想,舉辦方真有這麼大方麽?”將信將疑的朱先生拿著紙條,找到活動相關負責人,要求兌獎。
  主辦方的工作人員拿到這張小紙條,也懵了。
  按照現在的市價,一克黃金300元左右,2千克就是60萬元啊。你沒聽錯,是60萬元。
  “不好意思,這是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,搞錯了。原本金蛋里設置的是2g黃金,而不是2kg。”主辦方解釋說,他們拒絕兌現。
  內心感到極度落差的朱先生,完全無法接受主辦方的解釋。
  “寫錯是他們自己的事情,既然我抽到了,主辦方就應該負責到底,不能拿消費者開涮啊。”一氣之下,朱先生向武義工商投訴,希望商家兌現這筆巨獎。
  工商:這是商家重大失誤
  經協調朱先生獲3500元補償
  很快,工商部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。
  “設置價值60萬元的2千克黃金作為獎項,是不太可能,一個訂單才多少錢?從常理上判斷,這是商家重大失誤造成的。”工商工作人員說。
  經過1個多個小時耐心調解,當天晚上8點多,主辦方終於答應當面向朱先生道歉,並補償朱先生3500元,以彌補因其失誤給朱先生造成的精神損失。對於這個結果,朱先生表示接受。
  延伸閱讀
  有獎促銷
  最高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
  有獎銷售作為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,現在越來越頻繁地被使用,消費者經常會被一些高額獎項所吸引而購物。如果有消費者遇到類似的情況,該怎麼辦?需要註意什麼呢?
  記者從金華工商部門瞭解到,事實上,法律並不禁止有獎銷售行為,但對可能造成不良後果、破壞競爭規則的有獎銷售會加以禁止。
  “如果商家的行為易誘發消費者的投機心理,干擾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正常思維,妨礙同類商品經營者的公平競爭,這就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。”金華工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說。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規定,抽獎亦屬有獎銷售,設置的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千元;如果是以非現金的物品或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,則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。高於五千元的,將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。
  律師觀點
  主辦方理應承擔責任,補償消費者
  浙江赤鬆律師事務所賈立新律師:
  如果從商家誠信角度來說,紙條上怎麼寫,主辦方就應該怎麼做。但按照相關法律,有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。嚴格來說,2千克黃金,價值60萬元,已經超過相關法律規定,金額超出部分是無效的。
  就事論事,雖然主辦方明顯存在重大失誤,但不能以一句“搞錯了”搪塞消費者,而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。消費者有權利爭取自己的權益。從最後的處理結果來看,商家補償消費者3500元,也算合理。
  本報通訊員 金樂佳 特約記者 何賢君
  (原標題:團購會上砸金蛋,一鎚子下去朱先生驚獃了:2公斤黃金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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